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框架秩序与规范审查——“华源公司诉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评析
作者姓名:王天华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关于申请注册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2年12月14日发布)所创设的过渡期制度,是商标局以法律拟制技术表达的法律政策(个别规范),而非《商标法》所规定的"同一天"的"重新定义"。它既非法律所明确授权,又非法律所禁止。在内容上,过渡期制度对于《商标法》的顺畅实施而言是必要的。同时,1993年先例的存在等立法事实表明,商标局对它的创设也是法律秩序所容认的。"华源公司诉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有重大疑问。

关 键 词:过渡期制度    商标法    规范审查    框架秩序    承认规则

Structural Order and Statutory Assessment: Reviewing Case Huayuan vs. Trademark Office
Authors:Wang Tianhua
Abstract:
Keywords:
点击此处可从《》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