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将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 |
| |
引用本文: | 基松.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将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J].中国农垦经济,2003(9):40-40. |
| |
作者姓名: | 基松 |
| |
摘 要: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的精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原则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6月3日发出《关于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6号),要求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通知要求,2003年,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为单位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中的农业特产税政策。认真扎实地做好合并征收环节、降低税率等工作。通知要求,在取…
|
关 键 词: | 农业特产税 农村经济 税费改革 中国 税收征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