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维稳中的协商民主:价值及其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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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望.基层维稳中的协商民主:价值及其实现[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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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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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传媒学院社科部,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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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构建和谐:转型期中国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发生逻辑及矫正路径”(10YJC8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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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体制转型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基于利益矛盾导致的社会冲突时有发生,维稳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民众与地方政府对社会冲突的异向认知境域下.协商民主可以使得民众与地方政府做到经济上的牺牲或让步,并使双方达到程序性的同意,通过将程序性同意上升为普遍利益,最终解决了利益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相对稳定。但必须考量启动协商的主体、时空等条件.在理性选择协商代表下实现充分的讨论,才能发挥基层维稳中协商民主的应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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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 维稳 协商民主 价值 抑制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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