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加快建阳地区林业基地建设步伐的几点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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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有福.进一步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加快建阳地区林业基地建设步伐的几点认识[J].林业经济问题,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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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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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阳地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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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人民日报以“林业治本的大计”为题的社论指出:认真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而稳定山、林权又是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建阳地区林业“三定”工作于一九八一年上半年进行试点,下半年全面展开,到一九八二年底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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