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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寿风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引入
引用本文:曲路,雷定安.论人寿风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引入[J].金融经济(湖南),2004(9):58-60.
作者姓名:曲路  雷定安
作者单位:曲路(青岛大学经济学院);雷定安(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人寿保险证券化,实际上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单纯的保险资产证券化.它指的是人寿保险公司以其售出的人寿或年金保险单的未来各期保费收入为基础,创立和发行金融证券,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的过程.这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并无太大区别.其二是指人寿风险证券化,即在资本市场上进行人寿风险再分割和出售的过程.它主要是由于人寿保险公司为了避免高于预期的人身风险给公司带来损害而产生的.本文将主要讨论这类人寿保险证券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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