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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依法扶持农村建设环保项目
引用本文:应建武.永康市依法扶持农村建设环保项目[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10):42-42.
作者姓名:应建武
作者单位:浙江省永康市财政局
摘    要:日前,浙江省永康市出台农村环境整治财政扶持政策,依法对全市村庄整治环境项目进行补助.具体补助项目、标准为:村内道路硬化(包括生态硬化)率在90%以上,人均补贴180元.村内埋设污水管道,实现雨污分流,90%以上生产、生活污水集中进入二次污水处理池达标的,按污水管道工程量予以补助;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补助按村分户管每米40元,总管每米100元;其他村分户管每米25元,总管每米60元,规划设计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关 键 词:永康市  村建设  设计费用  规划  分户  饮用水源保护区  工程量  达标  污水处理池  生活污水  生产  雨污分流  污水管道  埋设  补贴  道路硬化  生态  标准  环境项目  村庄整治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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