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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阳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探讨
引用本文:张琦.我国阳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探讨[J].特区经济,2014(10):130-131.
作者姓名:张琦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本文对阳光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展开探讨,目前正在推行的私募基金备案制是阳光私募基金业的里程碑。2014年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讨论稿》提出未来15年发展私募,夯实私募市场发展基础,加强私募市场监测监控,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与私募市场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产品备案管理体系、账户体系、登记结算体系。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逐步实现自主创设私募产品事后备案。加强私募市场监测监控,加强统一互联的私募市场监测监控平台和备案系统的建设,建立私募业务运作、风险控制、交易信息报告和行业自律管理的机制。未来我国将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行业自律监管,建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有效监管的框架思路。在此背景下,本文为加强对阳光私募基金监管、完善我国私募证券基金业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建议和措施。

关 键 词:阳光私募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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