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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房预售方案中须明确投诉渠道
摘    要: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即日起开发企业在预售方案中应进一步明确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要求预售方案的项目预售计划中,如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应提交该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备案信息.

关 键 词:商品房预售  北京  渠道  投诉  建设委员会  质量问题  主管部门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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