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美国立法经验:1943-2014
引用本文:陶品竹.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美国立法经验:1943-2014[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5(4):9-13,24.
作者姓名:陶品竹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基金项目: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青年课题“空气污染治理的法律对策研究”(CLS2013Y33);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一般课题“中美大气污染法律治理的比较研究”(2015C280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自20世纪中期以来,美国一直在探索空气污染控制的法律经验。1943年洛杉矶烟雾事件揭开了美国通过州和地方政府治理空气污染的立法历程。由于州和地方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中的失败,联邦政府开始介入,并先后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清洁空气法》等多部法律,建构起美国治理空气污染的基本法律框架,并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效果。通过观察美国的经验可知,中国对空气污染的立法控制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在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动态平衡中进行空气污染防治立法规划;二是要综合协调,建构多元并存的空气污染防治法律规范体系;三是要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产业技术标准,做到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四是要注重经济诱导,利用市场机制治理空气污染。

关 键 词:空气污染  雾霾  《清洁空气法》  立法控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