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該相信企業的力量”一文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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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知言.对“应該相信企業的力量”一文的意見[J].中国金融,19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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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知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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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金融”1957年第1期發表了叶蔭松同志写的“应該相信企業的力量”一文。文章提到銀行的放款結算制度給企業規定了許多限制,有些規定过死过严,有些地方的銀行对企業管得过多,掌握制度也很机械,个别地方的銀行由于掌握放款太严,还影响了企業进貨;企業并不希望由銀行来决定它們的業务活动,因此要求銀行相信企業自己的力量。这些意見和要求,我認为都是值得銀行注意的。但是,文章中的某些論点,我認为还有一定的片面性。叶同志認为,便利商品流轉是銀行办理商業放款的基本任务。我認为这种提法是不够全面的。因为便利商品流轉、及时充分地提供信貸資金是銀行基本任务的主要方面之一;銀行为了便利商品流轉,在及时充分地提供信貸資金的同时,还有責任督促企業节約和有效地使用资金。社会主义性質的国家銀行在本質上所以不同于资本主义的銀行,就在于此。刘少奇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在一切企業中,在一切国家机关中,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都必須繼續提倡节約,克服浪費。………我們的建設还在开始,我們更应当为积累每一元的建設資金并且加以最有效的使用而奋斗。”由此可見,节約和有效地使用资金,不仅是企業本身的义务,也是国家銀行在分配短期信貸資金中的一个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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