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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务派遣制度与和谐劳动关系
引用本文:徐磊.论劳务派遣制度与和谐劳动关系[J].经济师,2009(10):205-206.
作者姓名:徐磊
作者单位:上海建桥学院,上海,201319
摘    要: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法律主体。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实践中发生劳动纠纷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往往相互推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专章对劳务派遣等问题进行了规制,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承担等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利益机制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劳务派遣制度的构建促使各主体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实现,利益关系达到合法并合理的相对平衡,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关 键 词:劳务派遣  法律关系  法律制度  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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