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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惩治与预防网络金融犯罪的若干思考
引用本文:徐汉明,张乐.大数据时代惩治与预防网络金融犯罪的若干思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5(3):11-19.
作者姓名:徐汉明  张乐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联合特别委托重点项目“《网络安全法》立法研究及其草案起草”(项目编号:14@ZH013)
摘    要:大数据带来的信息风暴开启了人类社会利用信息资源、制造信息工具、实现由现代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跨越、创造信息文明的新纪元,也给惩治和预防网络金融犯罪,推进网络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课题。一些国家的专门立法、政府管制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立法执法与专业化监管并重,审慎监管与法律防控等模式的创设运行,给国际网络金融治理提供了新的视野。构建大数据时代惩防网络金融犯罪体系,需要注重法律规制与全面监管相兼顾,统筹打击犯罪与有效预防目标双实现,立足本国国情,实现网络金融犯罪的依法治理、多元治理、源头治理和共同治理,提升网络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 键 词:大数据  网络金融犯罪  惩治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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