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税制理顺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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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邝永智.规范税制理顺分配[J].广西农村经济,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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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邝永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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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农村财政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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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基总理在广西农村考察工作时说,要把农村合理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稍微提高一些税,让村干部吃“皇粮”。还说,除农业税外,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这是党和国家对农民利益的关怀,是对农村财政工作的莫大支持。本文拟就规范农业税制,理顺农业分配,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跳出“一公粮轻,二公粮重、三公粮无底洞”(或者说,“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的无序分配的怪圈,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规范农业税制,增加一点税,解决“一公粮轻”的问题“一公粮轻”是农民对政府征收农业税(公粮)、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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