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联社现实作用不可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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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晋.省级联社现实作用不可替代[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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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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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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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的制度设计、运作模式和职能定位等问题各方意见不一,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矛盾。但是我认为,作为一级金融机构,同时也是行使行业管理职责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中,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省级联社是改制的产物。这次农信社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管理权交由省级政府管理。因此,省级联社的成立以及在改革中行使其所赋予的职责理所当然。其次,省级联社是现实的需要。目前,已成立的省级联社已经为数不少。各地在省级联社的职责方面基本与其管理规定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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