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 |
引用本文: | 肖武琴.试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J].商业文化,2008(7). |
| |
作者姓名: | 肖武琴 |
| |
作者单位: | 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 |
| |
摘 要: |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小平、彭真提出来的,基本内容以十六字予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来的,其基本内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
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构建 公平正义 法制原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