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在落后地区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保障——以江西省吉安市为例
引用本文:周庆峰,伍佳佳.论在落后地区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保障——以江西省吉安市为例[J].老区建设,2009(18):28-30.
作者姓名:周庆峰  伍佳佳
作者单位: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摘    要:《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初,国人对其赋予太高期望。在经济发达地区,许多企业已采取措施调整劳资关系,以适应新法。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新法虽然也对企业用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其社会效果并不明显,且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文章以江西省吉安市为考察对象,分析《劳动合同法》对吉安市企业用工的影响,继而探讨在落后地区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保障。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影响  落后地区  实施保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