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发文 同意物资系统再生资源企业继续实行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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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息.国家财政部发文 同意物资系统再生资源企业继续实行优惠政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1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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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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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文(91)财工字第335号],同意物资系统再生资源企业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再生资源、扶持再生行业的发展,自1987年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实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以废养废”。现考虑到我国物资生行业底子薄,加工技术装备落后,但开发再生资源的潜力很大,故对物资系统能独立核算的再生资源企业在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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