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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取证模式
引用本文:郑石桥.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取证模式[J].会计之友,2021(7):156-160.
作者姓名:郑石桥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审计基本理论研究”(19JHQ066);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研究院重点项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基本理论研究”。
摘    要:审计取证模式是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怎么审计”的核心内容,文章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提出一个关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取证模式的理论框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如果选择合理保证业务,则采用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如果选择有限保证业务,则采用事实发现型取证模式。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财务信息审计,如果采用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则能对财务信息整体是否真实形成结论,审计过程由命题分解和命题验证两个过程组成;如果采用事实发现型取证模式,核心问题是寻找和报告财务信息中的错报,审计过程包括数据分析、疑点核实和结果汇总。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如果采用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则能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形成结论,其审计过程包括命题分解和命题论证两个逻辑过程;如果采用事实发现型取证模式,核心问题是寻找和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审计过程包括确定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领域、控制测试和汇总审计结果。

关 键 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取证模式  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  事实发现型取证模式  电子数据审计  审计业务保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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