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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侵权标识分离出口化整为零的侵权?
引用本文:贾晓宁.商品和侵权标识分离出口化整为零的侵权?[J].中国海关,2004(11):22-24.
作者姓名:贾晓宁
摘    要:2002年4月16日,江苏某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托车公司”)委托上海某报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摩托车1230辆至尼日利亚,价值418200美元。海关经现场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摩托车散件4493箱,其中摩托车专用钥匙上标有“SUZUKI”商标字样。在摩托车油箱上预留了可安装“SUZUKI”标识的插孔;发动机上预留了可粘贴“SUZUKI”标牌的凹槽,另有大小两种规格的“SUZUKI”标牌1230片及1300片,均系独立文字标牌,可直接安装在摩托车所预留的部位。上海海关认为该批货物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铃

关 键 词:商品  侵权标识  知识产权  中国  对外贸易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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