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侵权标识分离出口化整为零的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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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晓宁.商品和侵权标识分离出口化整为零的侵权?[J].中国海关,2004(1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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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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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4月16日,江苏某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托车公司”)委托上海某报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摩托车1230辆至尼日利亚,价值418200美元。海关经现场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摩托车散件4493箱,其中摩托车专用钥匙上标有“SUZUKI”商标字样。在摩托车油箱上预留了可安装“SUZUKI”标识的插孔;发动机上预留了可粘贴“SUZUKI”标牌的凹槽,另有大小两种规格的“SUZUKI”标牌1230片及1300片,均系独立文字标牌,可直接安装在摩托车所预留的部位。上海海关认为该批货物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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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 侵权标识 知识产权 中国 对外贸易 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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