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
| |
摘 要: |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85号令发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于1999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修订(国函[1999]47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局长王众单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1998年2月22日国务院批准1998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5号发布;1999年6月12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法人登记(包括公司登记,下同)中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