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功能之完善 |
| |
引用本文: | 刘梦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功能之完善[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14(3):86-91. |
| |
作者姓名: | 刘梦茹 |
| |
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5 |
| |
摘 要: | 经过理论与实践长期的论证,我国确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通过分析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应然层面的功能内容,结合刑事诉讼法实施半年多来的真实数据,证明我国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帮助和改造未成年人、体现公诉职能的“起诉便宜主义”等功能上还存在不足和缺陷,因此必须克服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针对这些不足与缺陷,文章提出结合刑事实体法的社区矫正制度以及对域外模式的借鉴等措施来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之功能。
|
关 键 词: | 刑事司法程序 未成年人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社区矫正 功能完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