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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清欠的新法宝——《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运用
引用本文:杨成.施工企业清欠的新法宝——《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运用[J].施工企业管理,2009(3):102-102.
作者姓名:杨成
作者单位:吉林上维律师事务所
摘    要:当前金融危机已经从国际蔓延至国内,房地产行业普遍低迷,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将被市场所淘汰,不得不选择退市,这本是市场正常现象,但是个别企业不是选择正常的清算、注销程序,而是选择惯用伎俩,故意不进行年检,让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然后不进行清算,以期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

关 键 词:施工企业  司法解释  公司法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企业  金融危机  营业执照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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