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清欠的新法宝——《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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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成.施工企业清欠的新法宝——《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运用[J].施工企业管理,2009(3):10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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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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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上维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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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金融危机已经从国际蔓延至国内,房地产行业普遍低迷,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将被市场所淘汰,不得不选择退市,这本是市场正常现象,但是个别企业不是选择正常的清算、注销程序,而是选择惯用伎俩,故意不进行年检,让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然后不进行清算,以期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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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施工企业 司法解释 公司法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企业 金融危机 营业执照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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