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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用GATT第11.2条(a)款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以“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为视角
引用本文:李洁.援用GATT第11.2条(a)款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以“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为视角[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3(1):51-58.
作者姓名:李洁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在"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为了证明对矾土实施出口配额措施的合法性,中国曾援用GATT1994第11.2条(a)款进行抗辩,但是以失败告终,其原因有二:一是未能证明矾土在国内存在严重短缺;二是未能证明出口配额措施具有临时性。本文以该案为背景,整理了援用该条文存在的争议点,在总结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定的基础上,分析各争议点的举证论证策略,并初步构建了GATT第11.2条(a)款的援用方案。

关 键 词:GATT1994  第11.2条(a)款  数量限制措施  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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