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发展的立法需求及其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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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城市群发展的立法需求及其供给[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12):127-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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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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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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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群规划与发展已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从公共治理的视角看,城市群规划与发展呈现出分权与合作的特征,也是对突破行政区发展模式的一种探索。在新一轮城市群区域发展规划中也存在相应的问题,主要是受传统发展思维与路径的影响依然较大。由于城市群本身是社会转型中的一种现象,因此城市群发展立法需求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转型色彩浓厚,其具体表现在价值取向、供给主体、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虽然城市群法制供给的理想模式应为多中心供给模式,但对多主体供给模式的探讨与改进在当前更具有实践价值。在多主体供给模式中确立地方立法的主导地位,对城市群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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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群 立法需求 公共治理 法制供给模式 地方立法 |
收稿时间: | 201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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