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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广州农村劳动力的多渠道转移
引用本文:张进,田燎.试论广州农村劳动力的多渠道转移[J].开放时代,1985(2).
作者姓名:张进  田燎
作者单位: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劳动局
摘    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三亿农村劳动力中,已有一亿离开土地。目前,广州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八、九十万。——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只能采取疏导的方针,而不能采取划地为牢的“围堵”政策,应走“外转”与“内销”相结合的道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有多种渠道:大中城市有条件吸收;小型集镇无条件吸收;区乡企业大量吸收;家庭副业就地消化。这样,城镇带动转移,区乡组织起来转移与家庭自谋出路等多渠道的“转移”方针,是实现“乡村城市化”,缩小工农、城乡差别的较佳途径。——农民进城除自带口粮,可以试行有偿入户的办法。——在劳动力转移的管理上,可以实行“四级双轨”管理法,采取城乡劳动力同步转移措施,建立和健全各级劳动服务公司,开办“劳力供求调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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