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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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思斯姚天宇.《民法典》对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影响[J].金融纵横,2020(11):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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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思斯姚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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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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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立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批准号:20STA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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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物权编、合同编中的相关法条与金融机构的市场交易行为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全面、深远的影响。本文对《民法典》中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自力救济行为、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债务加入制度、情势变更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了梳理,从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各类法条的适用情形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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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贷后管理 信贷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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