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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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钰鑫.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问题及建议[J].金融经济(湖南),2017(1):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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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钰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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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支4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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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海绵城市信贷支持力度。1.中央政府层面。为应对水资源短缺和城市内涝等危机,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要求,大力推进建设雨水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的“海绵城市”。2015年4月和2016年4月,国务院公布分别公布两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包含重庆、武汉、厦门、萍乡、常德及深圳、上海、天津、北京等城市。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方面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中长期的资金支持,积极开展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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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建设项目 海绵 金融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支持力度 资金支持 水资源短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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