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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增值税处理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骆永菊骆剑华.一般纳税人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增值税处理北大核心[J].财会月刊,2017(12):68-71.
作者姓名:骆永菊骆剑华
作者单位: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财经学院;
基金项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编号:CQGJ15941B)
摘    要:"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采取差额计税方式。从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差额计税、转让价差的抵并规则及税额计算、转让正负价差的抵并范围、相关增值税会计处理四个方面探讨一般纳税人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财税处理相关问题。同时,对财会2016]22号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金融商品转让环节与手续费、佣金等支出相关的进项税额,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与其他一般计税项目合并计税等的会计处理提出具体建议。

关 键 词:金融商品转让  差额计税  价差抵并  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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