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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边球”亟待立规矩——“名士威”拒绝“义务”宣传
引用本文:杨仕勤.“擦边球”亟待立规矩——“名士威”拒绝“义务”宣传[J].中华商标,2005(2):37-38.
作者姓名:杨仕勤
作者单位:江苏省姜堰工商局城北分局
摘    要:“名士威”是广西桂林名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名士威”系列食品被评为广西优质产品。今年6月份,该公司向工商部门举报:江苏省姜堰市某食品厂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名士威好”、“名士威旺”字样的广告宣传语,其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致使其在北京一大型食品超市的销售额急剧下滑。桂林、姜堰两地工商闻风而动,联合作战,分赴北京、广东潮安、汕头、广西荔浦等地,从包装标识的设计、印刷、使用、销售、库存等诸多环节层层逼近,步步为营。

关 键 词:北京  广西  桂林  库存  工商  优质产品  广告宣传  名士  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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