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边球”亟待立规矩——“名士威”拒绝“义务”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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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仕勤.“擦边球”亟待立规矩——“名士威”拒绝“义务”宣传[J].中华商标,2005(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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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仕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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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姜堰工商局城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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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名士威”是广西桂林名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名士威”系列食品被评为广西优质产品。今年6月份,该公司向工商部门举报:江苏省姜堰市某食品厂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名士威好”、“名士威旺”字样的广告宣传语,其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致使其在北京一大型食品超市的销售额急剧下滑。桂林、姜堰两地工商闻风而动,联合作战,分赴北京、广东潮安、汕头、广西荔浦等地,从包装标识的设计、印刷、使用、销售、库存等诸多环节层层逼近,步步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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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 广西 桂林 库存 工商 优质产品 广告宣传 名士 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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