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析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及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李庆勇.浅析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及法律适用[J].活力,2010(18):38-38,40.
作者姓名:李庆勇
作者单位:伊春市嘉荫县人民检察院,嘉荫,153200
摘    要:《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抢劫罪论处)。立法者的意见是.携带凶器抢夺较一般单纯的抢夺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如此规定可达到从重打击之效。但“凶器”范围如何界定,“携带”的认定标准如何,还有依照第263条处罚可能导致的轻罪重罚问题等等,实在是值得研究,以下是本人的一些浅见。

关 键 词:抢夺罪  抢劫罪  条件  法律适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