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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滞纳金起算日期
摘    要:《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滞纳金的起算点为何?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费  滞纳金  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法  欠缴  社保机构  申报缴纳  起算点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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