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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认识
引用本文:王保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认识[J].中国社会保障,2014(6):74-75.
作者姓名:王保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摘    要:高额的医疗费用,已成为大病患者的沉重负担。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6部委于2012年8月联合颁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对城乡居民就医后发生的高额费用作出的制度性安排和进一步保障,是医保制度完善与调整的需要,更是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关 键 词:城乡居民  保险工作  再认  《指导意见》  社会公平正义  医疗费用  国家发改委  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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