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四) |
| |
引用本文: | 高允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四)[J].财务与会计,2010(2). |
| |
作者姓名: | 高允斌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一、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减值准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
|
关 键 词: |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调整 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会计核算 贷款损失准备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估计变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