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往来涉及递延所得税的合并抵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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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义忠.内部往来涉及递延所得税的合并抵销处理[J].商业会计,2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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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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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邯郸市建设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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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该项规定没有涉及往来款项的债权方由于计提坏账准备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并抵销处理,本文试就有关问题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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