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负商誉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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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梦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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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各国准则对负商誉会计处理的历史演变(一)美国。1970年11月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了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APB16)和第17号意见书“无形资产”(APB17),直到今日它们仍是指导美国企业处理合并及商誉问题的蓝本。在APB16中,对负商誉作了如下规定:收购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所支付的收购成本的差额,应首先按一定的比例调减非流动资产的价值,非流动资产价值调减至零后如果仍有差额。则作为递延收益在40年之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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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处理 负商誉 国际比较 “企业合并” “无形资产” 美国企业 收购成本 公允价值 非流动资产 历史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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