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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缴所得税
摘    要:最近,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2000亿元债券的若干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其税收优惠政策将比照国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据了解,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关 键 词:地方政府债券  个人所得税  债券利息  公益性建设项目  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代理发行  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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