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购费征费标准具体执行问题的探讨 |
| |
作者姓名: | 邹久庚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抚州稽征分局车购办 |
| |
摘 要: | 车辆购置附加费改变征收环节由车辆落籍地交通征管部门直接征收后,为统一征费标准,交通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规定的原则,核定了主要车型征收车购资最低证资额(以下简称“最低征费额”)。并明确指出:“凡按购车发票价格(扣除销售部门正常费用,下同)或进口车辆接税后组合价格计算的车购费高于交通部核定的最低征费额的,应按购车发票价格或税后组合价格计征。相反情况,则按核定的最低征费额计征(交财两部交财发[993]1356号文件)。交财两部1356号文件精神和交通部核定的“最低征费额”,是我们执行车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