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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产品召回制度
引用本文:吴鹏辉,黄艳,富童.浅议我国产品召回制度[J].商业科技,2008(29):260-260.
作者姓名:吴鹏辉  黄艳  富童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一、产品召回制度的定义 所谓产品召回制度,一般是指,如果产品存在缺陷而有危害产品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自行或经他人通知发现这一情况,经营者应主动将此具有危险的商品回收,以免使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如果经营者发现该危险.但却不加以处理.此时相关主管机关可强制经营者回收商品。产品召回制度对保护消费者而言,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要求经营者将危险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事后的补偿。

关 键 词:产品召回制度  消费者权益  社会公共利益  经营者  财产安全  主管机关  使用者  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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