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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人民币资金可以购汇投资境外央行日前发布的第五号公告,调整了六项外汇管理政策。按照人民银行公告,三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得以调整,同时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其中涉及到境内居民个人生活方面的出境购汇和外汇理财两方面。央行此次新政规定,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2万美元(含2万美元)。此外,新政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氏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和居民以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在程序上已获官方认可,今后国内居民用人民币就能通过银行投资于海外市场如美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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