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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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淑华.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J].中国经贸导刊,2010(9):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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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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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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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一)消费者概念模糊,界定不明消费者是《消法》的保护对象,在该法第二条做了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该条内容规定较为笼统,对于哪些人可以为消费者规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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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规定 消费者维权 概念模糊 保护对象 《消法》 消费需要 法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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