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公共权力理论阐述公共权力的形成,是全体人员共同契约的产物。每一个人加入这个契约时,都必须遵守这个共同的契约,如果契约只约束一些人,而放任另一些人,契约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人因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才联合起来,个人是权力的本源,公共权力是个人权力让渡的结果。也就是说,公共权力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最终目的都是在保障个人的权利与利益。违反这一条,则契约不成立(即使是打着为公益的旗号)。同时,如果人类赖以维系整个社会形成的契约遭到破坏,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然也要受到影响。这些论述主要是在西方形成的公共权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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