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内燃机)成立于2000年,由在香港上市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控股。2004年年底,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北京佳美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亚)和保定中信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内燃机)向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称“长城汽车在北京佳美亚和保定中信两股东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长城内燃机公司的2名董事,以假造另外两个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李金祥先生、冯柱先生)的签名和指痕印记的方式而通过当地工商机关的审查,将长城内燃机的董事会成员在保定市定兴县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目的是通过委派的董事控制长城内燃机董事会,形成多数表决权,以做有利于长城汽车利益的相关经营……”此案已于2005年3月18日在保定市定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开始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