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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中清算股利的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牟文  钟朝宏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会计系
摘    要:清算股利指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损益的数额。简言之,清算股利是资本的返还(Return of Capial)而不是资本所带来的收益(Return on Capital)。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中,第一次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中清算股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即:“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是,《准则》的规定只是原则性的,非常简略,即便是《准则》所附的“指南”部分也只列出了计算公式和一个简单的例子,而未对其处理原理与步骤详细说明,从而导致了实务工作和教学的困难。本文拟对此作了一分析。

关 键 词:股权投资 股利清算 会计处理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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