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切实做好“十五”时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访吉林省财政厅纪检监察专员陈岐山
摘    要:吉林省在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的情况下,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强化财政管理职能,成立了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今年初又批准成立了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为此,记者就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吉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监察专员陈岐山同志。记者:请问陈专员,吉林省已经成立了省财政监督检查局,为何又要设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二者之间的机构设置是否重叠,请您谈一下这方面的情况。陈专员:在去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撤消了原来的省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成立了监督检查局,它是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行政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它不但承担了原来"大检办"的工作职责,而且在其工作内涵和外延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在其财政监督检查手段上主要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不能做到持证检查,人员素质得不到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