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一防”“三定”“五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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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连明.监管:“一防”“三定”“五提高”[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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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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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行辽宁省宽甸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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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行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支行认真转换职能,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其中,突出。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工作目标,实行定人监管、定点监测、定时预警’的工作策略,促进了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金融资产质量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探索出了一条强化基层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之路。一防即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工作目标。针对农村信用社脱钩以后,其抵御风险能力弱的特点,不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成立了由行长、分管行长及有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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