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缺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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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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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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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得以迅猛发展,但伪劣商品、劣质服务也象霉菌一样在滋长、蔓延,且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严重地侵蚀着消费者的权益。形形色色的伪劣商品、劣质服务在中华大地上做着各种丑陋的表演:譬如,名烟名酒哪个商品出名,哪个商品就会被假冒,甚至“李逵斗不过李鬼”。国家名酒无一不被假冒,假“茅台”、假“五粮液”可谓难以数计,在郎酒的故乡四川古蔺,假“郎”甚多,人称“野狼嚎”,搞得沽酒者人心惶惶。例如某年北京的一次检查,在带星级饭店和大型国营商场内被查的104个高档名酒样品中,只有4个是真的。五粮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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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缺一赔十” 惩罚性赔偿思想 市场经济 消费者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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