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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违法该不该处罚
摘    要: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是否可以直接处罚》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某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钢材经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A公司钢材产品堆场上有80吨待销的热轧带肋钢筋。吊牌显示:涉案钢筋生产企业为B公司,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钢筋牌号为HRB335。其中,有50吨钢筋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其余30吨钢筋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关 键 词:处罚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热轧带肋钢筋  违法  钢材产品  生产日期  生产许可证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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