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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因催交公款而随意关押农民
引用本文:潘家永.不得因催交公款而随意关押农民[J].农民科技培训,2005(1):19-19.
作者姓名:潘家永
作者单位:宁夏银川市司法局,750004
摘    要:何某是一家建材企业的管理人员,在整理企业的供、销合同中发现,与他们企业签订的一些合同中,经办人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看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给经办人的委托代理函。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关 键 词:建材企业  签订合同  委托代理  管理人员  企业法人  整理  合同有效  企业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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