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淮水利工程中推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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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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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水电部治淮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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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搞好基本建设管理,缩短工期,降低造价,克服敞口花钱的弊端,充分调动各级部门和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基本建设各行各业都逐步推行了投资包干经济责任制。治淮水利工程也不例外,1985年山东省南四湖庄台工程和河南省宿鸭湖水库加固等两项工程实行了投资包干责任制,占治淮工程项目的15%,占年度投资的18.7%。1986年,投资包干项目扩大到十一项,占治淮项目的47%。已定投资包干协议项目的投资占治淮总投资的51%。实践证明,投资包干责任制是改进水利工程基建管理的有效途径。实行投资包干,投资一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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