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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小家电将禁止生产、销售、进口
摘    要:自2010年3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类产品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

关 键 词:销售  进口  小家电  高耗能  交流接触器  中国内地  能效标识  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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